1985年,中国全国政协委员侯仁之起草并与阳含熙、郑孝燮和罗哲文另外三位委员联名向政协第六届三次会议提交了《我国应尽早参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并积极争取参加“世界遗产委员会”,以利于中国重大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存和保护》的提案。由此展开了中国加入保护世界遗产的进程。1985年11月22日,中国加入《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缔约国行列。1987年,中国正式加入该公约及开始申报世界遗产的工作,并于同年首批便有6个世界遗产获成功申报。[1]
截至2012年,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审核被批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中国的世界遗产共有43项(包括自然遗产9项,文化遗产30项,双重遗产4项),在数量上居世界第三位,仅次于意大利(47项,含跨国项目)和西班牙(44项,含跨国项目)。[1]
中国是世界上拥有世界遗产类别最齐全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数量最多的国家(与澳大利亚并列),其中首都北京拥有6项世界遗产,是世界上拥有遗产项目数最多的城市。而苏州是至今唯一承办过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的中国城市(2004年,第28届)。[1]中国5000年文化蕴藏了不可估计的文化遗产,中国文化石世界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