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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
华夏收藏网站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一、为了更好的规范华夏收藏网站对于知识产权的管理,现根据《华夏收藏网服务协议》等相关协议、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华夏收藏网站所有的用户,包括商家和买家。

三、本规范是对《华夏收藏网服务协议》及其他相关规则的有效补充。本规范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范执行,未有规定的,依据《华夏收藏网服务协议》及其他相关规则执行。如本规范与《华夏收藏网服务协议》及其他相关规则相冲突的,则以本规范的约定为准。

四、所有的用户均有义务保证对上传华夏收藏网站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信息拥有相应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对于您提供、发布及在使用华夏收藏网站服务中形成的除个人信息外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非个人信息,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内无偿授予华夏收藏网站及其关联公司获得全球排他的许可使用权利及再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可以自身名义对第三方侵权行为取证及提起诉讼的权利。您同意华夏收藏网站及其关联公司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您的非个人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并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为方便您使用华夏收藏网站服务,您授权华夏收藏网站将您在账户注册和使用华夏收藏网站服务过程中提供、形成的信息传递给华夏收藏网站其他相关服务提供者,或从华夏收藏网站其他相关服务提供者获取您在注册、使用相关服务期间提供、形成的信息。

五、华夏收藏平台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或视频资料均受著作权、商标和/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但华夏收藏平台无法实质审查前述资料的实际权利归属。您知悉,未经相关权利人同意,上述资料均不得在任何媒体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写或再发行,或者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所有这些资料或资料的任何部分仅可作为私人和非商业用途而保存在某台计算机内,未经权利人同意,任何人不能擅自复制、传播这些内容,或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华夏收藏平台不就由上述资料产生或在传送或递交全部或部分上述资料过程中产生的延误、不准确、错误和遗漏或从中产生或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害赔偿,以任何形式,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六、华夏收藏平台为提供华夏收藏网站服务而使用的,或者第三方针对华夏收藏网站服务开发的在华夏收藏平台上运行,供用户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所含的任何图象、照片、动 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随附的帮助材料)的一切权利均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软件的著作权人许可,用户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 (reverse engineer)、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

七、您知悉,华夏收藏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非法转载、盗版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充分的监控能力。如您认为其他用户有侵犯您知识产权的行为,需提供如下材料并通知华夏收藏平台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临时措施,并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身份证扫描件(自然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

(2)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的准确名称和网络地址,以便华夏收藏网站能够发现并初步审核涉嫌侵权作品。

(3)认为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或产品享有专利权、商标权、肖像权、著作权或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的权属证明,以及对涉嫌侵权作品侵权事实的举证。

(4)通知书需由权利人或其合法授权人亲笔签名,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

(5)权利人应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若通知书的内容不真实,权利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

华夏收藏平台接到通知后,初步审查认为其他用户侵犯您知识产权权利嫌疑的,将及时采取前述必要的临时措施,并将您的投诉通知及临时措施告知其他用户(上传者)。

如其他用户向华夏收藏平台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及证据,我们会向你转送有关声明和证据。你在收到该声明和证据后,认为对方不存在侵权的,可以及时撤回投诉。若认为对方仍然存在侵权的,您应当在15日内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华夏收藏平台在转送声明到达您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您已经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的诉讼材料,华夏收藏平台有权终止所采取的上述临时措施。因通知错误造成华夏收藏平台和/或第三方损失的,您有义务予以赔偿。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华夏收藏平台和/或第三方损失的,华夏收藏平台和/或第三方均有权要求您加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华夏收藏平台采取临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的用户,如果其认为并没有侵犯第三方利益的,亦可以向人民法院对举报用户提出不侵权诉讼,华夏收藏平台将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执行调解书或判决书。

华夏收藏平台是网络服务平台,不具有司法裁判权,初步审查结果并不作为最终判定责任的依据,华夏收藏平台无论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方式仅是采取临时措施,且享有豁免责任的权利。

用户在侵权或侵权诉讼中,将华夏收藏平台列为侵权被告,最终法院判决华夏收藏平台不承担责任的,华夏收藏平台有权利要求原告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交通费等支出。

八、在华夏收藏平台上传作品的用户视为同意华夏收藏平台就上述情况所采用的相应措施,华夏收藏平台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九、如果第三方向平台投诉您侵犯他(或她)的知识产权,经初步审查后,认为您可能侵犯其他方知识产权的,将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临时措施,如您认为不存在侵犯其他方知识产权的行为的,请向华夏收藏平台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如下材料:

(1)不存在侵权行为的理由声明,需包括不认为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您对作品享有版权或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

(2)声明需由权利人或其合法授权人亲笔签名,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

(3)您应对声明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不真实,您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

华夏收藏平台收到前述声明后将转发给发出通知的知识产权权利人。若仍无法判断您是否存在侵权时,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取不侵权之诉,以恢复您的有关权利。在转送声明到达知识产权权利人后十五日内,华夏收藏网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您有权向华夏收藏平台申请终止对您所采取的措施。华夏收藏网认为仍然有侵权争议的,有权继续采取临时措施,您应当向人民法院对举报用户提出不侵权诉讼,以恢复您的权利,我们将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处理纠纷。

华夏收藏平台对您的网络服务采取临时措施或继续采取临时措施,均享有豁免责任的权利。

十、华夏收藏平台将及时公示收到的本条项下第七条、第九条规定的通知、声明及处理结果。若因您的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声明及处理结果,将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一、您保证上传到华夏收藏平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片、图形、文件、视频、音频等)均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保证拥有上传信息的全部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知识产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否则,您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造成华夏收藏平台损失的,还应向华夏收藏平台承担赔偿责任,且华夏收藏平台有权单方终止与您的所有协议。

十二、您已知悉华夏收藏平台无法实质审查用户的经营、运营以及推广等行为,如您与其他用户发生纠纷的,可申请华夏收藏平台参与协调或调解,并承诺合法文明维权,积极协助华夏收藏平台妥善处理纠纷。

若最终协调或调解不成,将由用户之间通过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解决。任何一方不得将华夏收藏平台列为被告,若法院判决华夏收藏平台无责任,华夏收藏平台将追究由此给华夏收藏平台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十三、华夏收藏平台有合理理由认为您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的,有权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临时的或必要的措施。

十四、您违反本规范相关规定,华夏收藏网站将依照本规范、《华夏收藏网服务协议》及其他相关规则进行处理。

十五、您因使用华夏收藏平台服务所产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华夏收藏平台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华夏收藏平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规范于2019年【4】月【24】日首次生效。

十七、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范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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