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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赏石“标准”质疑
2003-11-22 00:00:002729 浏览/0 评论新闻来源:分享
石狮日报 最近有关报刊登载了一份《观赏石鉴评试行标准(征求意见稿)》,引起了不少观赏石爱好者的关注。 对观赏石来说,需不需要鉴评其优劣好坏,这是肯定的。但是,如何鉴评?需不需要标准?需要什么样的标准?这些问题在赏石界尚未取得一致看法的时候,出台一部《观赏石鉴评试行标准》让人感到有些突然。 目前,我国赏石界还存在很多问题:如尚无一个统一的全国性观赏石协会;同时,赏石界对"观赏石"中的有些最基本的东西尚在争论之中,一时还难以达到比较一致的观点;观赏石的观赏和鉴评属于文化的范畴?还是属于艺术?属于美学?属于自然科学呢?根据什么样的理论来进行鉴评更为合理呢? 就连"观赏石"这一名称的使用,目前,尚未被赏石界一致认可,有人仍然称为"奇石",还有人称"供石"、"寿石"等等。观赏石必须是天然生成的具有观赏性的石品。可是,从词义上来说,它并不排挤石制工艺品,以石为主体堆砌成的园林中的假山和盆景中的置石等石制景物。《观赏石鉴评试行标准》中也把"旨在揭示石体自然美而进行切割、打磨、抛光等加工的观赏石(如大理石、雨花石、玛瑙、草花石等)则属鉴评范围之内"认定为"观赏石"。观赏石中包含了一定量的人为加工的石品。对石品的加工如何认定,在多大范围之内是允许的?也是当前人们争论的一个问题。观赏石重在观赏,可是一些毫无观赏价值,或观赏价值很低的东西,如陨石、纪念石、化石中的恐龙蛋,某些矿物晶体等等,同样被观赏石爱好者视为珍宝而收藏。然而它们虽不具有观赏性,却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丰富的知识性和科学性,人们并不重视石的视觉效果,更看重的是稀有、珍奇、怪巧和内涵。所以,奇石这一名称在报刊中的使用率并不低于"观赏石"。 有人说我国玩观赏石有几千年历史了,古代早就制定了观赏石鉴评标准了。为什么现在不可以制定一个观赏石鉴评标准呢? 我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有两千多年,夏商周断代工程才刚结束。几千年的赏石历史又从何说起呢?总不能把人类早期使用石块当工具也算是"玩观赏石"吧。北宋时的米蒂确曾用过"瘦、透、皱、漏"来形容太湖石的外观特征。可是,米蒂用这四个字来形容太湖石,早在明清时就有人对此提出过批评,说米蒂用词不当:"漏与透的含意相近","透则漏,不透不漏,不漏不透",漏和透都是指太湖石上的"通孔"而言。四个字中两个字含意重复,这能算是"标准"吗?能用这四个字给太湖石"打分"吗?我们不迷信古人,也不崇拜今人,勤勤恳恳做学问,忠诚老实说真话。 标准是什么?《辞海》上说:标准是"衡量事物的准则"。现代人把标准(或准则)分为非计量性标准和计量性标准,即人文性标准和技术性标准。人文性标准属于非计量性标准,如人的道德准则、艺术准则、美学标准等等都是无法用计量标准来衡量的;技术标准如各种日用工业品的标准,飞机、汽车、药品等都是计量性标准,达到标准属合格产品,达不到标准即称之废品,再没有什么等级可分。有人把"技术标准"和"艺术规律"与"观赏石鉴评标准"混为一谈,简直是风马牛不相及。 因此,你不可能用某一门学术的观点来鉴评它。你用美学的观点来评说它,它却又含有与美学相互矛盾的因素。《标准》中强调要用"比例匀称协调"来鉴评造型石。但是,绝大多数好的造型石的造型比例并不匀称,上下左右也不协调。"匀称"这一美学观点在天然造型中并不适用。苏轼说:"彼无章(米蒂)但知好之为好,而不知陋劣之中有至好也"。郑板桥说:"燮画此石,丑石也,丑而雄,丑而秀"。你用艺术的观点来鉴评它,它确实有一定的艺术性。但是,它是纯天然生成的观赏物,与人为的艺术品相差甚远。《观赏石鉴评试行标准》中"基本评价因素以体现自然属性为主,包括形、质、色、纹"四方面为主要鉴评标准。现代各类观赏石中最主要的有两大类型,一是造型石,二是画面石(即标准中称图案石),其中画面石所占的数量最多,也是最为赏石界普遍重视的一个大类型的石种。可是,《标准》中唯独没有"画"这一主要"自然属性",石中的纹理和色彩是画面石中构成天然画面的组成部分。无"画"而有"纹"和"色"。是画包括纹和色呢?还是纹中包括画?或色中包括画?真让人无法理解。《标准》中的"基本要素"都会出问题,此标准是否适用也就可想而知了。 观赏石是天然生成的,一个石一个样,天下找不到两个完全一样的观赏石,不同类型、不同石种的观赏石没有可比性,如江苏产的雨花石和太湖石各有千秋,根本无法可比。同一种类的造型石,如灵璧石和太湖石,灵璧石讲究的是形体的"象",表面的纹理和声音;太湖石看重的是形体的"瘦",表面的皱纹和孔洞的"通透";没有可比性,更没有参照系数,无法提供参照的标准物体。用"百分法"来打分,这"分"又怎么打呢?还不是凭主观上的感觉来"打分"。 目前,我国所谓的"观赏石"不是太少了,而是太多太泛了。一个收藏者有的藏石上千上万,市场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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